相信大家最近都注意到這個新聞了。
看到這個新聞,覺得很傷心,原住民傳承幾百年的文化,被我們半路殺出的政府視為野蠻,用我們自以為的文明規範定罪。
看了很多網友的意見,有些人認為持槍就是犯法,有些人認為獵殺保育類動物就是萬惡,然而若不是過多的山林開發,讓這些保育類動物沒有了家,我相信這些動物不會變成保育類,因為我知道的原住民,他們跟大自然要的東西,從來都是只取需要的份,他們不會像城市裡可怕的商人大量撲殺只會銷售盈利。
持槍確實犯法,應該要給予懲戒,但法律你不去追那些真的利用槍枝殺人犯法的文明人,反而針對這群持槍只為狩獵的獵人重罰以儆效尤,這種文明非常可恥!
不知道我們小小的力量能不能幫助到他
只希望有看到這篇的朋友們,大家一起連署,一起替他喊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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